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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三十年人物志

时间:2016-01-28 08:45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现代物业编辑部 点击:
在过去的这些年中,中国有关住房和不动产的理论、制度、产业、甚至生活观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许多多、各行各业的人士,有意无意地,同时也是无法选择地进入物业管理这一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他门之中有官员、企业家、学者、法律界人士、传媒人士、行业
 
  
  英雄造时势。
  
  1981年3月,那一群想到将“物业管理”引入深圳东湖丽苑的人,当时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一举动会在后三十年间给中国内地带来多么大的震动。
  
  时势造英雄。
  
  从1994年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以及稍晚的1998年国务院第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取消福利分房政策开始,中国大陆彻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住房时代。
  
  在过去的这些年中,中国有关住房和不动产的理论、制度、产业、甚至生活观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许多多、各行各业的人士,有意无意地,同时也是无法选择地进入物业管理这一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他门之中有官员、企业家、学者、法律界人士、传媒人士、行业协会、普通业主和其他公民等各类社会人群,一起推动了中国内地物业管理向着一种可能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方向前进。
  
  这是一个足以推动国家的改变!一个与共和国三十年改革历程基本同步的伟业就此成长、成熟!
  
  2011年3月起,《现代物业》推出“中国物业管理三十年人物志”特别纪念专栏,旨在铭记在这三十年当中,世界各地为中国内地物业管理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本专栏由现代物业编辑部联络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及世界各地读者中的部分热心人士组成,从3月开始至年末分期系列刊载。
  
  本期(第一期)推荐人物提示(按姓名首拼字母为序):蔡任重;长春市物业管理社会调查立项课题组(2002);陈之平;黄世孟;李加林;李卓章;舒可心;孙华明;唐晓林;田宏;王青兰;翁国强;吴亚军;徐虎;叶天泉;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亚太分会;于庆新;于阳;张宣文;赵非。
  
  蔡任重——成都市城乡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处长
  
  行业足迹:
  
  1999年7月起就职于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2001年3月至9月主持物业管理处工作,2001年10月任物业管理处副处长。
  
  自2004年起全面主持成都市房管局物管处工作,2005年4月任物业管理处处长。期间创建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并历任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在其主导下,成都市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不断完善,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2005年11月,参与 “构建和谐物管”活动,活动组织“行风监督员”对本市物业管理行业进行行风检查和评议。
  
  2011年1月,离任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人物贡献:
  
  在当地物业管理的建章立制、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指导、行业自律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得到了全国同行的认同。
  
  长春市物业管理社会调查立项课题组(2002)
  
  组织成员:
  
  组长:徐毅夫,时任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姚凤城,时任长春市房地产经济研究会秘书长
  
  王磊,时任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级巡视员
  
  成员:王书贵,时任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处处长
  
  冯玉文,时任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李爱萍,时任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计财处处长
  
  高雪峰,时任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行业足迹:
  
  2002年,由姚凤城发起,经长春市委市政府对“长春市物业管理社会调查课题组”进行立项,课题组成立。
  
  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课题组对长春市的物业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发放问卷4,000多份,走访100余个小区和70多家物业公司。调研内容涵括:物管从业人员的结构、业务能力以及培训能力;《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物业企业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反映意见;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及发挥作用情况;企业经营成本及盈亏情况、物业收费情况和业主、使用人的反映意见;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以及效果等。
  
  2003年10月完成调研报告。报告说明,在长春等老工业城市推行物业管理与在深圳等新兴城市有极大的不同,大型国有企业不愿对福利性后勤进行改制;同时,课题组在调查结论中指出“物业管理公司”这一名称是行业矛盾的一种诱因,应改称“物业服务企业”,并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修改建议。
  
  组织贡献:
  
  本次调查是继1999年首次调查后的第二次,对上一次调查数据进行及时更新并取得一定的突破成果,给整个吉林省的物业管理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参考数据和依据,为整个吉林地区的物业管理发展辨明了方向,对地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功不可没。
  
  陈之平——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行业足迹:
  
  1990年进入深圳万科集团。
  
  1991年任深圳万科集团开发的“天景花园”项目管理处经理,尤其参与筹建了内地史上第一个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1996年,万科物业在中国内地首次物业管理公开招标中获得了深圳鹿丹村小区的物业管理权,该事件被业界赋予“一举打破谁建设谁管理的局面”的积极意义。陈之平时任万科集团副总裁、万科物业投标总负责人。
  
  2000年9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当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
  
  2003年7月离开万科。
  
  2004年9月创建“之平管理”,从行业探索实践上强化物业管理的企业管理,研究如何实现建筑物长期保值、增值,加强物业管理费用支出及收益的透明度,走系统服务集成商管理之路。
  
  人物贡献:
  
  亲身参与中国物业管理历史上若干重大事件,从一名普通维修工成长为中国知名企业家,具有非凡的楷模作用。
  
  黄世孟——台湾物业管理学会理事长
  
  行业足迹:
  
  1993至1995年任台湾都市计划学会理事长。
  
  1997年高雄大学筹备处成立伊始,应前校长王仁宏博士邀约,担任高雄大学建校工程之校园规划小组及校园兴建小组召集人。
  
  1997至2000年任台湾建筑学会理事长。
  
  多年来举办物业管理专业职能座谈会、编纂《物业管理概论》教材,著有《物业管理名词汇编》,推动物业管理人才培育和产业知识发展。积极参与台湾地区物业管理相关法令、政策、证照制度、技能鉴定制度的研拟与制定。
  
  近年来兼任内地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客座教授并亲临课堂教学。
  
  2010年创刊台湾《物业管理学报》,推动台湾物业管理学会与《现代物业》杂志达成专栏合作,通过发表研究管理个案,多角度介绍台湾物业管理“产、官、学”发展和演进状态。推动台湾物业管理界与大陆和香港,以及日本、韩国等地区物业管理和设施管理界的互访与交流。
  
  现任台湾物业管理学会理事长、台湾高雄大学建筑与都市发展研究所教授、台湾大学土木系教授。
  
  人物贡献:
  
  两岸物业管理实践、科研与教学互访的积极推动者与实践者。
  
  李加林——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行业足迹:
  
  2001至2008年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长期主持深圳特区物业管理工作。
  
  2004年主持编写《深圳物业管理年鉴》。
  
  2010年参与编写全国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等书籍。
  
  现任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院长、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深圳住宅与房地产杂志社名誉社长。
  
  人物贡献:
  
  长年在深圳这个物业管理行业的发祥地主持工作,推进行业发展的规范化,在深圳首创“业必归会”制度。推进物业管理职业教育,推进行业媒体的发展,为行业交流作出诸多贡献。
  
  李卓章——广东珠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行业足迹:
  
  1986年筹建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属物业管理公司。
  
  1992至1993年,任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副秘书长,承担地区物业管理指导工作。
  
  1995至1998年,参加历届国家优秀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区考评,曾多次出任深圳市、北京市、广州市、珠海市、杭州市各小区、大厦、口岸等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评委。
  
  1998年出资合伙建立并开始经营民营物业管理公司——广东珠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当选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2月主办“广州旧城小区物业管理研讨会”,提出2008年内力争广州老城住宅基本实现物业管理覆盖。
  
  现兼任广东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会长。
  
  人物贡献:
  
  中国大陆第一批物业管理人,民营物业管理的先行者,广州市旧城区物业管理的拓荒者。
  
  舒可心——物业管理权益问题及社区治理问题专家
  
  行业足迹:
  
  1999年在北京市朝阳园小区置业后,向开发商维权的过程中开始研究业主权益问题,并自荐成为朝阳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2001年9月,组织朝阳园业主-维权经媒体报道轰动京城,成为“维权名人”。此后通过诸多媒体渠道与公众讨论业主自治及住宅区物业管理问题,同时开始从事业主顾问工作。多次受邀成为中央电视台物业管理及社区治理问题评论员。
  
  2008年4月离任朝阳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月与孟宪生律师共同在《现代物业》杂志发表文章,完整阐述“物业管理信托制”概念和方法,对北京朗琴园小区物业管理信托实践进行系统分析与研究。这是国内首次提出物业管理“信托”概念。
  
  2009年,前往四川绵竹指导汶川地震受损楼房震后加固方案业主纠纷调解。
  
  曾参与北京市海淀区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社区参与行动”等社区治理非政府组织相关工作,现任《现代物业》杂志专栏主持、中国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
  
  人物贡献:
  
  长年从事业主权益研究工作,从推动业主理性维权到致力推进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对自身和相关权益的正确认识。
  
  孙华明——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文汇派出所巡防队队长
  
  行业足迹:
  
  1994年到扬州市从事物业小区保安工作。
  
  在“秋雨新村”从事保安工作期间,对社区内300多户、1,000多名居民的情况做到门牌、车牌、人员“三对照”,熟记于心,成为小区业主的“活户口簿”。
  
  2002年11月29日,在小区执勤时与行窃小偷进行搏斗并负伤,但仍坚持与群众合力将歹徒控制。因此举而先后被评为“扬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先进个人”、“扬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和“全国优秀保安”等荣誉称号。
  
  现作为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文汇派出所巡防队队长,带领派出所的保安队员,负责辖区内各小区的巡查安防。
  
  人物贡献:
  
  在物业保安这个艰苦且工资待遇低的岗位上坚持十七年不离不弃,把“小事”做到极致所彰显的积极意义正是行业服务的最高目标。
  
  唐晓林——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行业足迹:
  
  1997年进入昆明正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始物业管理工作。
  
  1999年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任秘书长,成为协会主要事务第一负责人。同年,为方便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编撰《昆明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汇编》和《云南省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汇编》。
  
  1999至2002年,先后编撰《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和《物业管理中层干部培训教材》。同时期,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培训部,开展70余场企业员工专场培训,接受培训员工2,000多人。
  
  1999年后,常年为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及全国城市建设培训中心担任物业管理教学工作。
  
  2001年,牵头成立国内首个区域协会联合团体——“物业管理西南联谊会”,昆明、南宁、成都、贵阳和重庆五地协会参加,经过后续发展扩大成为“西部物业管理联谊会”。
  
  2001年后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培训教材编撰工作,著有多部针对不同工种的专门培训教材,提出应当在培训中加强基层员工的心态教育,属国内较早。
  
  2007年3月,取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经营、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三项“注册物管师师资资格”,并担任注册物业管理师教学培训工作。
  
  人物贡献:
  
  一手操持起国内较早成立并开展实际培训工作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潜心于物业管理职业培训工作,注重梳理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使之形成系统而通俗的培训教材,在全国影响甚广。
  
  田宏——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耕地保护处处长
  
  行业足迹:
  
  1998至2002年任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处处长,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首届副会长。任职期间为重庆市政府部门主抓物管具体工作第一人。
  
  1998年,重庆出台地方性规章《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对物管企业的资质,物管双方的责、权、利进行了一些界定。同年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
  
  1999年,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此后两年内地方性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文件相继出台。
  
  2002年9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
  
  现任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耕地保护处处长。
  
  人物贡献:
  
  为重庆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行业发展研究与管理作出了开创性工作,奠定了1998至2002年重庆市物业管理快速发展的基础。
  
  王青兰——上海青蓝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行业足迹:
  
  1994年撰写《物业管理:一个新兴的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行业》一书,开辟上海物业管理行业的理论研究。1994至2000年间主编出版《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等若干物业管理理论书籍。
  
  1996年被聘请为九十年代上海市紧缺人才培训工程物业管理专家组成员,1997年被确认为上海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
  
  1998年11月,创建上海青蓝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国内较早成立的一家专业从事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的单位。
  
  2009年4月,青蓝公司成为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物业管理招标唯一代理人。2010年2月,受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委托,青蓝公司为世博局出入口管理部提供“上海世博园区出入口人流集散广场和停车场物业管理技术顾问”工作。
  
  现任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
  
  人物贡献:
  
  开创中国物业管理专业咨询企业,注重物业管理理论研究,并为国家重大活动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冠之以行业“智囊”名副其实。
  
  翁国强——上海同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行业足迹:
  
  1993年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曾担任上海第一个国际社区——金桥碧云国际社区项目经理。
  
  1999年底任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带领公司将管理面积从200万平方米发展到2,000万平方米,一举成为当时全国管理面积最大的物业公司。
  
  2002年5月,陆家嘴物业建立上海市第一个以物业管理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电话信息平台“96916”。9月在《现代物业》、《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及其他媒体发表《物业管理——服务论》系列文章,成为当时全国物业管理“管理与服务”大辩论中的重要著述。
  
  2003年,主持陆家嘴物业与《现代物业》杂志达成专业研究合作,陆家嘴物业成为国内第一家通过本行业专业媒体发布系统研究成果的企业组织。
  
  任职陆家嘴物业总经理期间当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
  
  2008年离开陆家嘴物业,后赴无锡继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2010年成立民营物业管理公司——上海同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创建中国物业管理民族品牌”。
  
  人物贡献:
  
  物管企业“做大做强”的实践者,并始终致力于探索物业管理行业附加值的开发,倡导物管行业成为“现代服务业”。把“创建中国物业管理民族品牌”作为自己未来的奋斗目标。
  
  吴亚军——重庆龙湖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行业足迹:
  
  1995年参股创建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原重庆中建科置业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职务至今。
  
  1995年以重庆龙湖花园项目起步,在“善待你一生”的开发与物管理念统领下,其团队在重庆创造了房屋销售奇迹。
  
  1997年8月,龙湖集团建立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关注生活细节的服务特点和优良的服务品质成为龙湖房地产业务全过程管理的重要一环,是龙湖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龙湖在全国打开市场奠定基础。
  
  2003年,中央精神文明办、民政部授予龙湖花园项目“全国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称号。
  
  2003、2005、2006、2009年,重庆龙湖集团四次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全国用户委员会开展的全国住宅用户满意度测评第一名。
  
  2008、2009年,龙湖品牌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权威机构评选为“中国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中国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TOP10”。
  
  2009年,据媒体公开报道,重庆龙湖集团共有员工4,485人,其中3,477人在龙湖物业管理部门工作,超过77%。龙湖集团现已成为香港上市地产公司,全国知名品牌企业。
  
  人物贡献:
  
  推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并重的房产销售服务模式,通过物业管理推进房地产销售,同时将物业管理推向著名品牌的成功典范
  
  徐虎——上海西部企业集团物业总监
  
  行业足迹:
  
  1975年分配到上海市普陀区房管所。
  
  1985年开始了“夜间义务挂箱服务”,被当时的上海市媒体誉为“十九点钟的太阳”。
  
  1989年、1995年和2000年三次当选全国劳动模范。
  
  1999年1月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成立了以“徐虎”命名的物业管理公司,徐虎任名誉董事,直到2004年上海徐虎物业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上海威斯特物业经营有限公司”后不再挂名。
  
  人物贡献:
  
  三次全国劳模中的名人效应嫁接到物业管理服务品牌,为物业管理的社会认同注入了强烈的信任感。徐虎认为,物业管理和服务虽然技术含量不高,但真正要做到位、做到家,经验和窍门很多,非下苦功不可。“辛苦我一人,方便千万家”的信念不变,一如既往地用自己的敬业、钻研和奉献精神,在物业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作为全国劳动模范,徐虎的奉献精神感染了不计其数的物业管理从业者,成为这个行业的一面精神旗帜。
  
  叶天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行业足迹:
  
  1995年开始系统从事物业管理研究,并参加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工作,先后在26个城市、52个项目进行考评验收。
  
  1997年7月,建设部于大连召开全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辽宁省建设厅出台《辽宁省城市住宅小区治理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叶天泉为意见起草者。
  
  1999年2月,出版与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教授共同主编的《物业管理辞典》。
  
  2000年任辽宁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副处长,起草《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2001年,辽宁省建设厅与辽宁日报、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全省百家物业管理企业承诺开展放心物业管理宣言大会”,最早在全国开展了这一活动,叶天泉为本次活动主要发起人和推动者之一。
  
  2003年2月,出版全国物业管理界第一本个人论文集《物业管理探索》。
  
  2006年至今,接受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聘请,参与《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房地产蓝皮书》的编撰,撰写其中的年度《物业管理研究报告》。
  
  2008年5月,《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叶天泉为主要起草人和意见反馈联系人之一。
  
  2008年6月,被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聘为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2008年8月,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调任城市建设处处长。
  
  发表理论研究文章及出版书籍超过700万字。
  
  人物贡献:
  
  可能是我国所有历任官员中,在物业管理理论研究方面发表研究文章最多、研究所涉领域最广和取得研究成果最多的人,对“产、官、学”的行业互动所发挥的积极意义前所未有。
  
  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亚太分会
  
  行业足迹:
  
  上世纪五十年代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进入香港开展工作。
  
  1966年,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香港分会成立,成立后与香港大学合办首个房屋管理课程。香港地区先后有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城市大学的学士、硕士课程及职业训练局课程经过了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香港分会的认证。
  
  2001年,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香港分会更名为“亚太分会”,服务对象扩大到成个亚太地区,会员增至2,000多人,台湾华夏职业技术学院学士课程及澳门房屋局及劳工局合办专业课程也先后得到学会认证。
  
  2005年,受武汉大学邀请,协助其开办物业管理本科课程及认证,同时也对万科集团、雅居乐集团及世邦魏理仕等外资公司进行员工培训与专业认证。
  
  长期与北京、上海、成都、重庆、深圳和昆明等城市的业界、学会进行交流,曾与上海、广州、重庆、深圳及珠海等地有关协会签署交流协议,互相派员出席研讨会及参访活动。
  
  组织贡献:
  
  将物业管理发源地的行业理念引入中国内地的“大使”,为内地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的培训和认定提供不可估量的价值。
  
  于庆新——北京均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行业足迹:
  
  1992年创立北京均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起在旅游行业协会、清华大学等机构讲述物业管理、设施管理课程。
  
  2004年,成为国际设施管理协会成立25年来首位中国大陆会员。
  
  2007年9月,均豪物业主办由国际26位著名专家来华参加的“中美设施管理研讨会”,推动了设施管理在中国发展。
  
  2009年11月,均豪物业主办由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参加的“CRE in China”论坛,推动公司不动产管理在中国的发展。12月与加拿大驻华大使馆联合主办“中国——加拿大商业论坛”,推动中加设施管理行业交流。
  
  先后主持北京市“十一•五”物业管理体制建设发展研究;主持北京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办法制定;主持完成亦庄开发区工业物业管理调研工作;主持北京市旧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完善与住宅设备更新问题研究;参与中关村高科园区“十一•五”规划;参与制定中关村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与北京市生态科技园区建设纲要;发表了大量的关于科技孵化器、科技园区等物业类型的设施管理报告。
  
  人物贡献:
  
  国际设施管理学派在中国大陆的首位推行者,探索传统物业管理向现代物业管理的转变,推进业界与国际同行的多向交流。
  
  于阳——河南省物业商会会长
  
  行业足迹:
  
  2001年9月至2007年 8月任河南思达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州市思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04年11月,作为牵头人之一,与时任郑州物业与房地产协会秘书长伍凤翔、郑州天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罗超等人,联合发起物管企业停止为水、电、气、暖四大垄断企业无偿代收代缴终端使用费的行动,最终有466家物管公司参与本次行动,行业史上被称作“郑州物管罢收事件”。
  
  2005年3月,与罗超、刘建华、翟虎廷等12家物管公司代表一同作为郑州物管“罢收联盟”的谈判代表,在政府的协调下,经过四个多月的艰苦谈判,与四大垄断企业达成意见,物管企业不再无偿为其代收代缴相关使用费,同时不再为小区内与四大企业相关的设施负有维修责任。
  
  2005年12月至今任河南省物业商会会长。
  
  人物贡献:
  
  “郑州物管罢收事件”的影响由物业管理行业波及到整个社会,不仅可以看做物业管理企业向“强势”垄断企业维权的成功,更是追求社会公平的体现。于阳作为谈判人之一,贡献不言而喻。
  
  张宣文——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行业足迹: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主管本地区物业管理工作,经历了青岛市1993年3月到1994年底的起步阶段;1995年开始实施《青岛市住宅小区推行物业管理三年工作规划》到1997年底“规划”目标完成的发展阶段;从1997年底至2001年初逐步成熟阶段与2001年至今的完善阶段。
  
  2001年至今,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先后颁布实施了本地区《物业管理行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建立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和收支账目公布制度的通知》及《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逐步完善法制,规范市场,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人物贡献:
  
  坚守岗位二十年,不仅是物业管理改善城市形象的见证者,更是这项事业始终不渝的推动者。
  
  赵非——辽宁省沈阳工程学院后勤集团总经理
  
  行业足迹:
  
  1989年开始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担任辽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房产基建处技学院术后勤处、产业处处长。
  
  1994年担任辽宁商务职业房产基建处技学院术后勤处、产业处处长。
  
  2003年主持编写《共青团高校后勤集团管理制度汇编》。
  
  2004年担任沈阳工程学院后勤集团总经理,并担任辽宁世界经济协会副会长。
  
  2005年任辽宁省企业战略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主持编写了《高校后勤集团管理制度汇编》,受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委托,担任“辽宁周边开放及发展研究”课题执行组组长。
  
  2008年被辽宁省人大聘为专家,参与《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讨论、修订,受沈阳市房产局委托,主持并完成“弃管小区原因与对策研究”课题。
  
  2009年发起并成立辽宁省物业学会,任会长至今。迄今学会为高校会员单位提供400余个就业岗位,落实了140多名学生的就业。
  
  人物贡献:
  
  由计划型的后勤体制向市场型物业管理转变的实践者和理论研究者,注重企业与行业的技术接轨;通过创建学会组织,强化校企联合,正在努力探索一条适合于校企真正融合的道路。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1年第02-03期/总第179期
(责任编辑:dja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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