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高的法规清晰度并不意味着实际管理的松懈
——虽然修正后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HSE)法规明确了针对“退伍军人杆菌”等风险因素的控制规则,但这并不代表着减轻了我们的法律职责
(英国《物业&设施管理》杂志2014年4月号)
作者:盖里·尼克尔斯(Gary Nicholls)
在2013年年底,HSE管理部门颁布了最新版的《L8规程》,对建筑运营和管理中的风险评估提出了最新的要求——针对法定责任人、建筑设施系统控制计划、控制措施审核方法和涉及建筑内供水系统管理人员职责等提出了明确的法定要求。
虽然HSE和《健康有害物控制规程》(COSHH Regulations)清晰地表达出了法定责任人的各项职责,然而作为建筑设施的运营管理人员、作为控制任何潜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应该战胜法规带来的自满情绪,更加用心地控制可能暴发的疾病风险。近年多发的“退伍军人热”是由“退伍军人杆菌”引起可致命的慢性“流感式”疾病。因其病原体杆菌可以长时间地存活于温热水体中,更需要建筑运营人管理人员在相应专家的带领下,进行更为全面、科学的疾病控制管理。
在最新法律条款的施行中,违反“法律要求的基本职责”结果是十分严重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责任企业或责任个人需要根据具体的职责违反情况缴纳有限罚款。而在一些涉及“退伍军人杆菌”感染、致死的极端案例中,责任人甚至会因工作疏忽而面临调查、取证直至监禁等刑事处罚。
尽管根据法律的清晰划分和规程的明确定义,我们法定职责仅仅是“升级并检查致病病原体的存在与否和具体浓度”,然而,只要我们有理由相信建筑水供应系统中发生了任何改变或结构、管理上存在任何不妥,也应该自主地采取超出法律定义和涵盖责任之外有效措施,确保消除各式各样的潜在风险、或将已经发生的实际损害最小化。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4年第5期/总第2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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