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锐观察| CEO视野| 物管实务| 空间计划| 物管专家文集| 相对论| 发展论坛 | 培训|
当前位置: 主页 >现代物业要闻 >人物 >

2011年06期百家谭·言论

时间:2015-11-16 22:0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编辑/王洋 点击:
“打造‘亿元楼宇’、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既需要有高水平楼宇内在质量和外部环境,也需要有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引进高端业态企业是打造高水平‘亿元楼宇’的重要保证。”——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蒋颖
 
  楼宇经济
  
  “打造‘亿元楼宇’、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既需要有高水平楼宇内在质量和外部环境,也需要有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引进高端业态企业是打造高水平‘亿元楼宇’的重要保证。”——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蒋颖
  
  天津市出台《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若干意见》,蒋颖表示,“十二五”期间,天津将以业态先进、特色突出、配套完善、效益显著为原则,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设立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商务楼宇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工商、税务等综合性服务;创建物业管理平台,积极培育、引进具有一流水准的物业管理公司,引导物业管理公司创新管理理念,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个性化服务,打造亿元楼宇服务品牌,并带动本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迅速提升;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建立宽带信息网络、数据交换中心和应用服务系统,提高楼宇智能化水平,为开发商、商务楼宇业主、物业经营管理者和入驻企业提供楼宇经济信息服务;完善楼宇周边设施和环境,加强道路交通改造和停车设施建设,解决商务楼宇的行车难和停车难问题,引导商业零售、餐饮休闲、文化娱乐等服务业项目在楼宇周边集聚,提高楼宇配套服务水平。
  
  重新定义
  
  “目前,成都甲级写字楼品质开始出现分化,物业价值出现增值,对租客和写字楼用户吸引力显著不同。因此,现有的单纯甲乙级定义不能科学反映成都市场的特征,也不能为包括租户和自用型买家在内的终端用户以及投资者对写字楼的选择起到方向性的指导意义。”——仲量联行成都商业部总监张裕鹏
  
  5月5日,仲量联行发出名为《重新定义成都甲级写字楼》的报告,说明在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成都甲级写字楼的定义仅有模糊的行业认定标准,并不清晰。此份报告中仲量联行将产品品质和区域位置作为定义甲级写字楼的两项指标,并新增了写字楼业权、物业管理及客户构成这三个因素作为区分甲级写字楼内部分类的标准:甲级A类是单一业权并由国际物业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客户构成优质(70%以上为知名外企或国有大型企业);甲级B类是大宗分拆业权物业并由优质物业管理团队(国际管理公司或优秀国内管理公司)管理,客户构成良好(50%以上为知名外企或国有大型企业);甲级C类属于零散分拆业权物业并由专业物业管理团队管理,客户构成一般(30%为知名外企或国有大型企业)。仲量联行战略顾问部和研究部总监谢凌表示,甲级B类物业短期内综合竞争力最强。
  
  事实垄断
  
  “这不是把我们给卖了吗?”——安徽亳州天润花园小区业主刘奇
  
  今年4月初搬进新家的刘奇想去装联通宽带,但联通客服却告诉他由于小区物管不允许联通进入,无法安装。亳州市天润花园小区、帝景华庭小区的业主在安装宽带网络时被小区物管处告知,只能安装中国电信的宽带业务,因为项目开发时只有中国电信预留了线路和设备,其他运营商能否进入需要运营商和电信公司联系,电信允许,就能进入。
  
  中国电信亳州分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场部负责人称,中国电信并没有和开发商签订强制不允许其他运营商进驻小区的协议。因为电信公司是最早开展宽带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在天润花园等小区开发商建房之初小区内的管道、综合布线、宽带设备等都是由电信投资上百万元开发的,由于初期所有设备都是电信公司埋设的,其他运营商如果想要进驻该小区只能自己重新敷设,电信公司的线路是不会也不能给其他运营商借用的。
  
  理财障碍
  
  “一次使用金额5万元以下的,实行公开邀标;5万元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标。”——武汉市江南家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罗时金
  
  罗时金建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归业主大会管理的方法应当细化,并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住宅维修的咨询、审核,工程招标代理、监理,解决业委会不懂专业技术、没有时间组织维修的问题,还可起到监督作用。他认为,不少小区维修资金是活期存款,增值少得可怜。如由业主大会管理,可以根据小区住宅的使用情况分别存为活期、定期或购买国债,使业主的财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保值增值,还能大大方便业主随时查询、合理使用。
  
  武汉市洪山区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科长李跃进表示“应该划下去,政府要监管,但不能包揽一切。这么大,4个人如何能管得过来?”他所在的部门只有5个人,而洪山区面积500多平方千米,有物业管理的小区234家。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原珞桂小区业委会主任储建国则认为最严重的问题不是资金如何管理,而是社区业委会自身的建设,目前全国业委会的自身运转能力和外部管理都不成熟,很难有效管理专项维修资金。他所在的小区应有200多万元维修资金,但目前到位的只有20多万元,开发商和部分业主不交或欠交,“如果收都收不上来,还谈什么管理?”
  
  服务靠专业
  
  “社区物业管理差,居民有改善物业管理的强烈诉求,但社区干部不懂这方面知识。”——成都温江区柳城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主任刘继红
  
  柳城街道辖15个社区,居民28万人。随着成都统筹城乡进程的加快,社区干部文化水平不高、专业技能缺乏的现状与当地居民对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柳城街道在各个社区分别成立了“柳城街道驻社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事务所”,结合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于一体,形成公益性新型社会组织。居民将物业管理委托给事务所。事务所聘请造价师、工程师制订方案,监督施工,使社区绿化率达到40%,还安装了门禁、监控设施,住宅电梯有专业人员维护。每年20万元的物业管理费用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提供。
  
  城市文明的分歧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如何,取决于市民素质和官员素质,不是贴几块瓷砖、关闭多少小店可以解决的,如果能把华而不实的工程改造款节约下来,去为弱势群体、为教育、为卫生办点实事该多好。”——前长沙市委副书记、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党组书记朱尚同
  
  2011年5月19日,网络媒体发布了一封朱尚同的公开信,信中斥责长沙市芙蓉区为配合长沙评比文明城市 “拨款2亿元”在火星社区试点“优化市区环境”,进行彻底的大拆大换并取缔小餐饮店等零售业,实际是“肆意挥霍国家财政”的“扰民损民”工程。
  
  针对朱尚同的批评,芙蓉区区长李蔚上门解释说,“优化社区环境”改造工程是民生工程,不是政绩工程,此次改造不光在表面,还有室内,比如装煤气管道、改造自来水管等。整个火星社区有106栋楼房要改造,共需要5,000多万元。火星社区试点后将在全区推广,但他未提及总费用是否为2亿元。
  
  火星社区楼房大多是安置房,居民大多收入微薄或是低保户。《南方都市报》报道,火星社区部分居民认为改造的好处比坏处多,主要新增的坏处是:突出式的防盗网被拆除后没地方晾衣服;遮雨棚被拆除后雨水会飘到屋里;住在一楼的人家大多会开小零售店,但优化社区环境工程将这些小生意“一锅端掉”,许多人没了生计。
  
  “绑架”校长
  
  “要把校长绑架到宿舍去,看看他在这样的蒸笼里能活几天。”——复旦大学学生
  
  复旦大学举办讲座谈大学治理,学生当场向校长发问:“为何复旦宿舍不装空调?”副校长许征表示,“不管装没装上,至少学校也在努力,我们只是简单地想把空调装上,而这个涉及到整个建筑、装修,以及总务后勤、服务等一系列内容,还是比较复杂的。”校长杨玉良则说,复旦在上海的高校中是用电大户,光华楼等建筑都被要求节能,面对上海的巨大用电负荷,大学的节能意识和责任感要更加强烈。
  
  自管范围有限
  
  “很多小区都以维权开始,但又以维权结束,没有走向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甚至自我管理的阶段,究其原因在于虽然开始大家都有着共同的利益,但大家广泛存在搭便车的心态,只能权利分享,不能够责任均负。这就导致最后很多业委会只是为了一时冲动而进行维权,而对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怎样建设和共同治理小区没有明确目的。”——广州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周活宁
  
  周活宁希望能通过推广业主自我管理的模式解决以上业主自治目的不正确的问题。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许建华则认为,业主自我管理的模式不应运用于大型社区。更适用于单体楼、单位房改房等小区,这种小区规模小,而且有原先单位作为纽带,在组织和管理上更方便一些。对于一些规模几乎是一个县城的社区,要想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或业委会直接来管理小区确实不现实,必须有更专业的机构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表态,算同意
  
  “自4月向全体业主发出意见征询函后,共收到业主反馈意见函1,248份(反对1,005份,赞成140份,不符合要求或其他意见103份),未有反馈意见的共33,907户。”——广州市番禺区祈福新邨业委会通告
  
  通告说,从5月1日起小区物业管理费中别墅由1.9元/平方米调整为2.5元/平方米(个别片区为2.6元);多层洋房由2.1元/平方米调整为2.7元/平方米;高层洋房由2.2元/平方米调整为2.8元/平方米(个别片区调整为3.3元)。按羊城晚报记者的计算,业主反馈意见函中,超过八成为反对意见,而35,155户中未有寄送业主反馈函数量为33,907户,比例为96%,这部分业主全部被“视为同意”。
  
  该报随机走访部分未反馈意见的业主询问不反馈的原因,他们的意见有:“小户型,涨不涨物管费影响不大”;“其实大家都在观望,哪想到截止日期转眼就过了”;“当是交了几十块停车费,心情舒畅比神马都重要”;“希望交了管理费,服务也能相应提高”。
  
  不同心
  
  “小区的居民还是很理性的,物管费十多年都没涨过,绝大部分居民都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表示理解。但是业委会一些委员很难做工作,找了他四次,手机不接,按门铃也不应答。”——广州市达道南社区居委会专职副书记陈国奕
  
  由于管理成本攀升,广州越秀区五羊新城嘉禾大厦临江生活小区物管方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从今年2月起,将收费标准由按户收取改为按面积收取,每平方米按月收取0.85元。物管费涨价之后,包括某些大户型的住户在内的部分居民开始拒交。小区物管负责人黄先生说,“以前都是小房住户帮助大房住户分担管理费用。现在开始按照面积收费,一些房子大的居民就不乐意了。这个小区有170户住户,涨价后第二次收费时竟然有近20户不交费。”由于涨价后亏损更严重,物管撤场了。
  
  陈国奕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不同心是导致物管公司离场的一个重要原因,委员虽只有七八个人,但几年来一直都召集不齐。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曾为此事数次走访小区,有一个业委会委员一直避而不见。
  
  特首拆违
  
  “据我记忆所及,我爸爸从来没有进行任何改建或加建工程,我买回后也没有进行过任何改建和加建工程。如有问题需要跟进,必定会采取所需措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
  
  据港媒报道,香港麦当劳道64号碧云楼曾荫权名下物业涉嫌违章改建。这栋物业二楼原属阳台的部分被混凝土围封并加建了一层玻璃,而大厦的原有图显示并没有混凝土围墙等建筑物。
  
  曾荫权于5月31日对此事进行了公开回应,称名下涉嫌违建的物业自1998年买入以来,从未进行任何改建或加建工程,香港屋宇署也从没有要求他处理单位露台玻璃窗。屋宇署于五年前巡查单位时,发现有两处违规,一是楼宇前面外墙的一个金属花架,二是抽气扇上檐篷。曾荫权说:“我已实时在二十日内拆除,跟着数天后(屋宇署)发信给我,(确认我)已经做妥我应做的事情。所以,直觉上我觉得没有其他问题。”而据他本人理解,露台设有玻璃窗不一定是违规建筑。但鉴于近日公众对此问题的关注和传媒的怀疑,已委托专业认可人士尽快视察单位,倘有需要进行拆卸工程,一定会立即安排跟进。
  
  特首“违建”被报道后,港内又有多个行政官员名下物业涉嫌违建的消息被报道出来。
  
  无举报不过问
  
  “既然大家都关心这个问题,认为我们批准或者是没批准,怀疑他自行加高,那市民有举报义务,是不是?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市民来监督和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设科科长梁子飞
  
  新华网消息称,今年5月网民在红豆社区等网络论坛发表《贵港最牛的楼加加》一帖,帖子反映广西贵港市闹市区一栋7层楼的宾馆上方加建了约三层楼高度的建筑,显得突兀并且岌岌可危。违建楼宇的业主说,这栋楼是10多年前从一家企业买过来的,而加盖部分是三年前建设的,当时准备做电梯间和机房,建设的时候多加了两层,加上电梯机房共三层。他坦陈自己在加盖时没有办手续,也并不知道要办手续,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也一直没有部门过问。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委党校副教授张辉评论道:在这件事情上,监管部门对自身职权的理解产生错位,没有认识到主动监管是自身职责所在,而群众举报只是辅助手段,是次要方面。
  
  守法优于创新
  
  “既然物业管理不到位,为何不能探讨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让业主发挥自己的主动性,改变小区脏乱差的现状呢?”——南宁市江南区翠湖新城小区四期8栋业主胡女士
  
  2011年1月,胡女士为防止鼠患和高空坠物,找物管商量在自家阳台门口铺了一小块水泥地。但随后却搭起了棚子,并在棚子外侧种上花草,棚内摆出了一张乒乓球桌,供小区业主免费打球。
  
  胡女士认为,自己这样做的效果很好,并且是对小区公共绿化缺失时所做的一种积极探索。为了更好地构建花园式小区,她提议能否将公共绿化带承包到户,让业主们用“门前三包”的方式来发挥主观能动性?翠湖新城物业管理处赵主任却对此不予肯定,并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任何业主都不能私自侵占公共绿地,否则就会损害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如果此事得不到解决,将来会有更多的业主私自侵占公共绿地。管理处要求胡女士拆除棚子、恢复绿地。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1年06期/总190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运营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5号富海中心2号楼1503室 邮编:100088
客服:010-58403431 移动:15810208746

采编中心: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北站)SOHO俊园大厦10栋2单元3210室 邮编:650224
客服:0871-65700710 移动: 13708860992
E-mail:xdwy200175@126.com xdwyfm@126.com
Copyright © 2011 云南现代物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滇ICP备1300051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