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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过“长照法” 物管赢居家赡养商机

时间:2015-09-06 14:54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黄世孟 点击:
本文首先简介“长期照顾服务法”内容,概述台湾高龄社会之居家赡养与长照服务课题,最后切入高龄者居家赡养有关生活与商业服务之物业管理商机。


  台湾《联合报》5月16日头版刊载两则新闻,一则是《长期照顾服务法三读通过》,另一则是《劳基法修法通过明年起全面周休二日》。如此重大的新法令通过实施后,将对物业管理服务业产生那些冲击影响,值得探究。

  本文首先简介“长期照顾服务法”内容,概述台湾高龄社会之居家赡养与长照服务课题,最后切入高龄者居家赡养有关生活与商业服务之物业管理商机。

  什么是“长期照顾服务法”

  “长期照顾服务法”(简称“长照法”)终于三读通过,确定以不增税、五年编足120亿元作为长照基金,主要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烟品健康福利捐、捐赠及基金孳息等,预定2017年5月正式上路。除了给予长照人员法定专业资格外,也整合长照机构设立标准,更确立外劳聘雇双轨制,保险等企业也有望投入经营,粗估全台将有76万个失能失智家庭、约200万人受惠,并额外增加3万名长照人员就业机会。

  “长期照顾服务法”确立居家服务的外劳聘雇双轨制,对失能者、失智者家庭来说,除了现行自行通过中介聘雇外籍看护工外,未来还能通过长照机构聘雇,除了可替换外劳外,机构也提供监督、专业训练及外劳住宿,民众亦能免去自行聘雇的中介费用。

  长期照顾服务模式划分三类:“居家服务”指长照人员到府服务;“小区服务”指交通接送民众到定点服务,甚至提供临时住宿;“机构住宿服务”则针对重度失能、失智者提供长期住宿、照护服务。前两者将采取许可制,包含保险公司等企业团体,允许能投入经营。未来的物业管理服务商机,保险公司等私人企业取得许可后可经营“居家、小区式服务”,长照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可经营“机构住宿式服务”。

  依据《联合报》整理的精简图表《长照法能帮你什么?》,可以很清晰知道如下问题:谁需要长照?照顾模式有哪些?长照能做什么?谁来照护?现在照护员怎么办?何时上路?费用如何?

  (未完)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5年第6期/总第327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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