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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房子?——宋庄画家村案的实地调研

时间:2016-01-06 13:48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赵静 点击:
 建设部小产权房政策颁布实施伊始,宋庄,这个被称为“画家村”的京郊村落,发生了十几起典型的农户状告画家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编 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文件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那么,当农村新的产业¾­济形成并对农民住宅提出新的要求之时,我们应该怎样面对这些矛盾?我们应该怎样调整既保护农民基本权利不受损害的同时,又能促进农村新的产业¾­济得以持续有效的发展?
  
  建设部小产权房政策颁布实施伊始,宋庄,这个被称为“画家村”的京郊村落,发生了十几起典型的农户状告画家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问题的焦点在于“农村集体宅基地上建筑物的处置利用”。农村,无论是国土面积还是人口,都在全国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处理农村集体宅基地处置利用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更将深刻影响当前的和谐社会建设。
  
  当这些和农民、土地相关的问题,与我们整个社会发展产生了矛盾、冲突的时候,我们怎么正确地对待这个问题?现有的立法是一个什么状况?还有哪些缺位急需法律关注?带着这些问题,2007年10月13日,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前主任魏耀荣先生和北京市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的6名研究员、部分工作人员和研究生一起到通州区宋庄镇进行了实地调研。这是继2007年9月23日,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为宋庄艺术家召开案例研讨会之后和宋庄艺术家以及镇、村负责人的又一次座谈。
  
  位于北京东部通州区的宋庄镇是中国最大的自由艺术家群落。从1994年至今,在面积仅为百余平方公里的宋庄镇,聚集了1,5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艺术家,而宋庄也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当代艺术家群落,并以此闻名国际。近二十年,在北京和中国各大城市,都相继出现了同样的自由职业性质的艺术家群落。他们作为改革开放以来一个新的社会群体,是商品经济的必然现象,已经给新的经济形式——文化创意产业作出了先导性的贡献。
  
  资深美术评论家、有“中国前卫艺术教父”之称的栗宪庭先生被称为宋庄艺术家的“精神领袖”,他在座谈会上介绍了自1995年圆明园艺术家聚居地的大部分艺术家迁到宋庄到现在宋庄艺术家群落形成的整个过程。宋庄艺术家群落的形成,除了国家大的环境,就是当地农民的理解和配合。十几年来,已经形成一种互利互惠的社会经济结构。宋庄艺术家群落作为一种社会和经济的资源,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2006年,北京市把宋庄确定为十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之一,宋庄镇政府也提出了一搞商务经济,二抓文化创意产业,以业为主,拉动人口集聚的新的发展思路。
  
  据画家王立则先生介绍:早在十几年前,宋庄与其他地区的农村一样,存在大量的闲置土地。有不完全统计显示,艺术家迁入之前,宋庄农院空置率达百分之三十以上,房屋空置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全国各地的艺术家到了宋庄以后,以高于村民之间交易价格五到十倍的标准购买村中闲置房屋,至今已有近200户。在画家聚居的同时,村委会不失时机地给予帮助和支持,其中就包括给艺术家创造安居乐业的条件。特别是近几年镇政府及时制定了“文化造镇”的计划,策划和实施了两届“宋庄艺术节”。短短几年,不但宋庄艺术家村的国际名望空前提升,而且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初显商贾云集、百业兴旺的景象,成为宋庄镇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据了解,2006年宋庄镇总投资20多亿元,其中文化产业投资达3.2亿,高达百分之十八。全年利税3.5亿,创历史新高。艺术家作品公开拍卖,成交额达近亿元。艺术家村中心区小堡村,仅1,300口人,去年总产值3.5亿,上缴利税1,816万,人均纯收入12,000元。
  
  然而,就在宋庄被批准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同时,农房买卖合同纠纷随即爆发,短短几个月时间就有十几位艺术家成为被告,农民们要求判决与画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农民们讨房的理由是:因为购房艺术家本人不是通州区宋庄镇农民,故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根据画家王立则的统计分析,最近的十几起案件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牵连两个以上画家,在画家之间转手的,画家成为被告或者诉讼第三人;第二种是在买房时没有拿到房主的土地使用证;第三种是部分村委会盖章经手的房屋买卖。其中,比较典型的画家李玉兰案,已经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画家李玉兰败诉。目前,李玉兰已抛下手中的画笔,捧书开始“恶补”法律知识,正在等待法院通知,准备二审开庭。
  
  李玉兰案件大概情况是这样的:2002年,画家李玉兰和丈夫谭小勋卖掉河北老家的房子,并以4.5万元的价格从宋庄镇辛店村村民马海涛手中购得马海涛夫妻留下的一套院落,北房5间、西厢房3间及院落。李玉兰说:“当时购买时,房屋院子已经是闲置2年,破败不堪了,我们前后花去十二多万元,对院子进行了整修和布置。”为了保险起见,李玉兰还请村委会主任康文宝来做公证人,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盖上村委会的印章。随后,李玉兰拿到房屋买卖协议和土地使用证。但是,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无法“过户”,只是在变更栏注明,“房屋出售给李玉兰使用”。没想到,4年后,原房主马海涛要求原价收回住房,但遭到李玉兰的拒绝。去年12月28日,马海涛和董秀梅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收回房子。
  
  画家的无奈
  
  据了解,很多正在打官司的画家都表示:“如果这个官司画家最后打输了,我们很难再接受在这里继续生活,最后只能选择迁出。”
  
  然而,这种局面是当地政府不愿见到的。买房的多是较早来到宋庄的知名艺术家,他们和村民的房产纠纷,或许会引发艺术家的集体流失,最后导致宋庄 “文化造镇”的设想落空。
  
  政府的努力
  
  为了避免出现画家集体流失的局面,宋庄镇党委和政府也在不断地做工作,一方面向上级汇报,同法院进行沟通和协调;另一方面,不断地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同时,宋庄镇政府已经着手搜集几十套闲置房源,一旦有画家因讨房官司败诉而被驱逐,镇政府将出资廉租给被逐画家居住。
  
  目前,经过多方努力,王立则被诉案已经由简易程序改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结判决期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后经法院批准,又延长至1年。
  
  农民的沉默
  
  调研中,始终没有农民愿意接受访谈,据宋庄艺术促进会负责人介绍,大多数农民对这件事情持观望态度,他们保持沉默,都在等待下一步法院的判决。
  
  原载于《现代物业》杂志2007年12期总第77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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