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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入门100(57-58): 招投标

时间:2015-09-07 17:21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方可 点击:
招投标

  

六、招投标

  57、建管分离: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58、住宅物业的招投标: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入门100”系列是现代物业杂志社原创的物业管理入门培训教材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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