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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期:应急响应,谁在响应?

时间:2015-11-23 10: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正 点击:
2012年入夏之后,中国的许多地区都经历了强降雨过程,而一些重点城市则遭遇了几十年不遇的特大暴雨,城市严重内涝。进入7月之后,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更是接踵而至,一时间“神州处处可看海”。
  我国的应急预案体系在设置时就将政府与社会分割开了。
  各级应急预案具有的行政管理知识的属性要远远大于其作为“社会公共知识”的属性。
  除去按照预案既有规定渠道和方式对公众发布消息之外,应急网站的建设及其社会推广工作也不容小觑。
  当灾害发生时,政府应急部门对城市基本建筑单元处于失控的状态。
  指定适用的应急预案对物业管理区域抵御灾害袭击的作用依然十分明显。
  北京市平均知晓度竟然低于涉访地区平均水平,是否因长期“居安”而不知“思危”?
  
夜来风雨声   预案知多少?
 文/王正
 
  2012年入夏之后,中国的许多地区都经历了强降雨过程,而一些重点城市则遭遇了几十年不遇的特大暴雨,城市严重内涝。进入7月之后,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更是接踵而至,一时间“神州处处可看海”。
  7月21日,北京市遭遇了61年不遇的强降雨,房山等地区严重受灾。7月21日晚18时30分,北京市天文台发布了本市有史以来第一个暴雨橙色预警。北京市气象局于当日8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14时30分升为Ⅲ级应急响应,19时30分启动今年首个II级应急响应。
  7月23日,中央气象台在台风“韦森特”来临前发布台风橙色预警和暴雨黄色预警。广州日报社大洋网报道,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政府应急办的要求,广东移动公司于中央气象台发出预警当日,连夜向深圳、中山、珠海、江门、云浮等预计受影响最严重的五个城市移动用户发送预警短信3,000万条。
  天津市气象台消息称,天津地区自7月29日晚至30日普降大暴雨,城市部分地段和小区出现内涝。7月29日21时,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签发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受今年双台风“苏拉”和“达维”影响,上海市气象局于7月31日15时启动了台风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全市各级气象部门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8月2日7时,上海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而从7月1日开始至8月19日,四川省气象台连续发布不同等级暴雨预警,并将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维持在Ⅳ级和Ⅲ级之间。
  在各地的消息中,几乎都能看到灾害来临前当地或中央气象部门发出一定级别的预警,并启动一定等级的应急响应。那么,这些应急响应机制对物业小区和普通的企事业单位来说意味着什么?物业管理的参与者又是否了解这些应急机制的作用,并知道自己在一定等级的应急响应启动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呢?
  众所周知,城市中数以万计的企事业单位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以及数量更多的住宅小区,是我国城市的基本构成单元。因此,这些单元的物业管理参与者(包括物管企业员工、业主、居民、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等)对应急响应机制的认知,是除去硬件设施之外的,决定一座城市是否可以避免或缓减极端天气灾害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鉴于此,《现代物业》展开物业管理参与者对国家及地方极端天气(主要是防汛和防台风)应急机制知晓程度的采访,涉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苏、安徽、湖北、山东及河北等今年入夏以来曾遭遇极端天气灾害或受其影响的地区,采访人士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人员(占总样本46%)、政府人士(含街道办及社区工作者,占总样本22%)、业主委员会成员及热心业主(占总样本19%)及相关研究人士(占总样本13%)四类人群,共计122人,采访问题在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受访者所在物业管理区域三个层次上,涉及应急预案的制度、信息传递和信息查询等内容。
  国家层面的认知
  在被问及“您是否知道国家防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针对极端天气拟订了应急预案并设定了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机制?”时,78%的受访者选择了“知道”;其余22%的人不知道在国家层面存在相应制度。
 
  2006年1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颁布施行,这是我国防汛工作在国家层面上制订的最高一级预案制度。该预案的使用范围中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即地面积水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和“台风暴潮灾害”,并规定“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接下来的问题是“您是否知道国家防总针对极端天气应急响应的划分标准?”27%的受访者“完全不知道”;39%的人“知道一点”;32%的人“知道大部分”;仅有2%的人“知道全部”。可以认为,66%的受访者对应急响应划分标准的认知倾向于消极状态。
 
  在《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按照严重程度和范围的不同,将应急响应划分为4个级别,最高为“Ⅰ”级,最低为“Ⅳ”级,每一级别有相应的“响应行动”具体内容。当预案启动时,除国家防总为总指挥部门外,还涉及到各级气象、财政、民政、交通、运输、卫生、水力、公安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之间的联动配合。
  通过以上两个问题可以初步判断,大多数人认为,在抗击极端天气带来的自然灾害时,国家并没有忽略制订应急预案来抵御灾害的袭击。但是,了解国家在灾害来临时将采取何种具体手段进行抵御的人却是少数,他们相对集中在“政府人士”当中,该类人士中51%“知道大部分”,49%“知道一点”,没有人是“完全不知道”的。
  (未完)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2年第9期/总第234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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