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锐观察| CEO视野| 物管实务| 空间计划| 物管专家文集| 相对论| 发展论坛 | 培训|
当前位置: 主页 >物管实务 >

住宅小区人防工程产权归属的性质

时间:2015-11-19 16:06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朱宪辰 李志云 点击:
中国城镇住宅小区的购房业主们与开发商长期不断的利益冲突,几乎快成为城市中不稳定的主要隐患之一。小区内的人防(民防)工程,作为地下停车位或作为储藏等使用空间(下面简称“小区人防”),是利益冲突的一个重要焦点。
 
  中国城镇住宅小区的购房业主们与开发商长期不断的利益冲突,几乎快成为城市中不稳定的主要隐患之一。小区内的人防(民防)工程,作为地下停车位或作为储藏等使用空间(下面简称“小区人防”),是利益冲突的一个重要焦点。要争利,就要争产权归属。主张权属归开发商的理由很多;主张权属归业主的呼声也很强烈。
  
  争论各方据理力争,考察“小区人防地下车库”的权属之争,究竟有几种什么样的“理”?这些“理”究竟是否成立(按“理”能够“算清帐”)?通常与此有关的“理”分别是:
  
  第一、“小区人防地下车库”建设费用是否计入成本作为产权归属的依据;
  
  第二、按照强制性产品标准界定产权归属;
  
  第三、从有效合同与物权性质的角度界定产权归属。
  
  同时,应当注意到各方的眼睛只盯着平时的使用利益,而淡化了“小区人防” 的根本性质——就近人员掩蔽的防灾防空效能。如果要真正能够保障防护效能,“小区人防”的根本症结就不是平时利益而是平时的维修养护出钱的义务。所以,本文从两个层面讨论“小区人防”的权属问题,第一层围绕平时利益分析权属(即上一段提出的三个方面);第二层面,围绕出钱的义务进行讨论,看看谁是防护效能的受益者,通过界定平时出资维修义务,来确定平时收益权归属。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2年2-3期/总第214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运营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5号富海中心2号楼1503室 邮编:100088
客服:010-58403431 移动:15810208746

采编中心: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北站)SOHO俊园大厦10栋2单元3210室 邮编:650224
客服:0871-65700710 移动: 13708860992
E-mail:xdwy200175@126.com xdwyfm@126.com
Copyright © 2011 云南现代物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滇ICP备1300051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