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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统计局数据,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汶川灾后重建规划项目完工78.2%,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分别完工99.7%和84.2%,三年灾后重建规划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各地安居房正逐步交付受灾群众入住。如何让受灾群众住得舒心、住得放心成为全社会关心的话题。
安居房要建好,更要管理好。在灾后重建中物业管理正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现代物业》于2010年6月走访了四川受灾重建区域,探访灾后重建中的物业管理。
“幸福家园”管理成国家标准范本
2010年6月6日,记者一行来到都江堰“幸福家园”安置点。“请问你们是做什么的?”门卫立即对我们进行了礼貌的盘查。当我们说明来意,并让门卫核查证件后,他把我们带到安置点管委会。“采访物业管理呀,欢迎欢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忠民十分热情。
“幸福家园”安置点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始于2008年7月。当时,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都江堰市房管局与“幸福家园”安置点管委会就安置点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达成共识,三方决定立即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启动试点工作。在市物管协会的指导下,“幸福家园”管委会制定了该安置点公共持续维护作业指导手册、安置点物业服务事项与质量规范、管理规约等相关制度。在试点过程中,市物业管理协会还为安置点物业服务人员免费发放了制式服装,配备了园区秩序维护的通讯和交通装备,安装设置了统一的标识、标牌和信息公告栏、交通减速装置等专业的物业管理设施。市物协不仅对安置点专业化物业服务进行硬件支持,还组织专业人士对参与管理的50多名群众进行环卫、 绿化、秩序维护和住户沟通技巧等物业服务专业技能培训。
试点的成功鼓舞了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及成都市房管局。2008年8月,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和22家物业服务企业投入现金130余万元为成都市4个重灾县、市的19个过渡安置点设置统一的标识、配备环卫垃圾设施、秩序维护设施设备和制式服装,培训相关从业人员,让广大受灾群众享受到了专业化的物业服务。
“这两年时间,我们安置点管理得井井有条,物业管理功不可没!”杨忠民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他介绍,安置点推行成功的物业管理还上了中央电视台。安置点先后接待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以及数十位外国元首,并获得高度评价。对外接待任务繁重,但管委会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的作用,其实压力并不大。
“‘幸福家园’安置点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取得的成功,为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了范本。可以这样说,‘幸福家园’安置点的规范化管理就是从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开始的。”杨忠民介绍,2009年3月,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民政部减灾中心等单位成立的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起草工作组,在成都召开了“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系列国家标准研制启动会。会后,该标准起草工作组深入“幸福家园”安置点进行实地调研,并将“幸福家园”成功的管理模式作为制订“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范本。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分为六个部分:总则、环境管理、安全、商业、文化体育、帮扶救助。其中起草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标准时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幸福家园”推行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
目前安置点管委会建立有3个巡逻队,每队7个人,其中1个分队长,管委会设立1个大队长,巡逻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主要就园区周边及园区内居民住户,尤其是公共厨房,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管委会还对车辆进行统一管理,主干道坚决不停车,确保消防安全;建立了门岗制度,外来人员出入须登记管理。
管委会重视安全工作,在园区强化“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观念,通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园区居民加强宣传;同时建立群防制度,组建义务消防管理员。“这两年即便偶有不安全苗头,都被我们的巡逻队及时发现并成功控制,”杨忠民说。此外管理会与居委会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居委会与居民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管委会还组建了一个由3名具备电工操作证的受灾群众组成的电工组,对电气设施实行分区管理。园区内电器、电源线改造、乃至换灯泡等工作都由他们负责。在环境维护方面,管委会成立了3个卫生小组,做到园区早清扫、晚清扫,并把公共卫生间作为重点清洁区域。
上述从事园区物业服务的人员均为住在园区的受灾群众。管委会为保洁员支付700元/月的生活补助,为巡逻人员提供750元/月的生活补助,该经费由都江堰市政府财政提供。“这样做真正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杨忠民说。
震后两年时间里,居住在安置点的受灾群众感受如何呢?记者在园区公共洗衣房碰到居住在B区9栋16号的退休职工陈世春。她说:“以前住在都江堰新东门大市场,没有物管,脏乱差。有物管就是好,你看我们安置点干干净净,住得十分舒心和放心。我们马上要搬到上海援建都江堰的新房了,我们的新家一样有物管。”谈及即将搬迁到新居,她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震后安居房将全面引进物业管理
陈世春所说的“新房”,指的是在地震中住房毁损的城市受灾家庭,自愿向政府申请置换安居住房的,在按国家补助的资金标准等额交纳建房费后,由政府提供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安居住房。政府提供70平方米的安居住房后,人均居住面积仍不足16平方米的,可按人均16平方米补足,也可以按每平方米2,000元给予货币救助补足不足部分;申请人申请置换安居住房后,其原房屋和土地权属自行终结。记者从都江堰市房管局获知,该市首批安置房建设项目有19个,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其中上海市援建项目2个。
灾后安置小区如何实现有效管理呢?2009年6月,成都市房管局出台了《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灾后重建住房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房发〔2009〕70号),对灾后重建住房物业管理工作,尤其是针对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及大邑县灾后重建住房的物业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具体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明确,灾后重建住房的物业管理,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也可以采取自行管理的方式。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将主要来自本居住区。按《意见》规定,灾后重建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其建筑面积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2‰,并不得少于80平方米;配置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且位于地面以上部分不低于50%。物业服务用房依法属本物业区域全体业主共有,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灾后重建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依法配置并交付房屋的安全防范、消防、环卫、邮政、信息等附属设施设备。物管费方面,灾后重建住房的业主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个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时间自首次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之日起计算。(待续)
原载于《现代物业》2010年07期/总1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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