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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12期:盘点2003物业管理——行业回顾专题

时间:2015-10-22 17:03来源:现代物业 作者:本刊编辑部 点击:
2003年物业管理(或社区建设)行业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点评;

  2003年物业管理(或社区建设)行业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点评;

  2003年各地物业管理(或社区建设)的新趋向、新举措、新方法和新的理论研究成果介绍;

  对2004年物业管理(或社区建设)发展前景的展望及建议。

  2003年物业管理大事记

   1月:

  建设部公布2002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验评结果

  2003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布了2002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验评结果,其中北京市现代城等133个物业管理项目达到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被评定为2002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另外,同意了北京市房屋与土地资源管理局、四川省建设厅的复审意见,决定取消北京市西城区广电部西便门小区、成都市棕北小区等11个项目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2月:

  中国六城市居民逾3成对物业管理不满意

  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6个大中城市对1200位所居住房屋有物业管理的居民作了专项问卷调查,并在2月份公布了调查结果。结果有34%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所在住所的物业管理“不满意”;37%的被调查者对所在住所物业管理满意度“一般”。被调查者对于物业管理的不满意点主要集中在房屋维修不及时(81%);防盗管理存在问题(74%);某些住户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不向全体住户提供服务(67%);公用设施不到位(55%);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40%);物业公司乱收费(29%)六个方面。

  上海“两代会”,有代表提出改物业管理为物业服务

  2003年2月在上海召开的“两代会”会上,与会代表提出了“物业管理”应该改名为“物业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改名为物业服务公司的建议,并由此引发了一场波及到全国范围的“管理”与“服务”的大辩论。虽然物业管理一词最终并未改变,可是无论是企业从业者,还是政策制订者或者理论研究人员,均对物业管理的服务性质给予了更加充分的肯定。

  建设部公布200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

  2003年2月20日,建设部根据《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组织专家对申报2002年度“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及项目进行了评审和现场考核,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山东省青岛市等3个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市“菖蒲河改造──皇城保护”等34个项目“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授予昆明世界园艺博览园“中国人居环境特别奖”。

  3月

  3·15特别节目敲响物业管理警钟!

  每年一度的3·15照例是消费者的节日。可是在今年中央电视台的“3·15特别节目”中,物业管理却成了众矢之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士无不感到前所未有的困惑与不安。他们指出,节目中把对房地产的投诉引导到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批评是让人不解的;同时他们也认为,只有业界人士加倍努力给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才是改变自己社会形象的根本途径。同时有节目到场嘉宾提出,物业管理从权益上讲,它的归属和运行体制从一开始就有极大的偏差。也许节目组织者并未想到,2003年的下半年,一个重大的历史性问题提出来并在几个城市开始了实际的行动——首先是业主需要什么样的物业管理,然后才是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提供什么样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业主说了算!

  4月

  抗“非典”战役,物业管理功不可没!

  第一季度末,“非典”挑战了世界也考验了中国,同时也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在国家与民族的危难时刻,作为与城市居民家居生活最为密切的第一线人员,全国物业管理工作者体现出崇高的爱国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物业管理公司投放专项资金,配备专门人员,对小区进行全面消毒保洁,制定了各自的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方案,最大程度的隔离、防范、消杀、监控,为抗击“非典”做出了最大的努力。

  6月24日下午3时,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主任尾身茂、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北京市代市长王岐山在港澳中心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尾身茂博士代表世界卫生宣布的对北京的双解除,意味着北京的防治SARS的成绩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标志着中国内地各省市自治区已经全部被解除了旅游限制,并从疫区的名单中删除;标志着中国防治SARS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对于物业管理工作者来说,这也是他们的胜利!

  5月

  全民防“非典”,“五一”长假取消

  “五一”长假因“非典”而取消,各居民小区、写字楼、学校、旅游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人员严守岗位,如临大敌,防范“非典”,搭起了一条抗击非典的坚固战线。

  6月

  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条例》出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3年6月8日签署第379号国务院令,公布《物业管理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7章70条,包括总则、业主及业主大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颁布,是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这标志着我国拥有2万多家物业管理企业、230多万从业人员、覆盖了数十亿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了一个法制化、规范化的新时期。

  随后,建设部抓紧制定了与《条例》配套的有关文件。其中《业主大会规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于六月二十六日颁布,《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正在起草当中。

  7月

  温家宝总理视察深圳梅林一村

  7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参加完香港回归6周年庆典后抵达深圳,并在当天下午视察了深圳大型社区——梅林一村,并同该小区的业主及深圳鹏基万厦居业的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亲切的对话。总理做客的梅林一村,是深圳市政府的安居工程,也是深圳市最大的住宅小区。总理此次考察,既是党的十六大“推进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业”方针的具体体现,也对《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后的贯彻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现代物业》杂志出版发行一周年

  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著名期刊——《现代物业》杂志创刊及出版发行一周年,数百家(名)企业、社会各界人士纷纷以各种形式致以祝贺,并对《现代物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全国首例业主状告业主委员会的案件在成都开庭

  代表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却被业主状告,原因只为物业管理费涨了6分钱——全国首例业主状告业主委员会的案件于7月在成都开庭。但因开庭当天120名原告人没有全部到庭,仅10分钟即宣布休庭。

  业主委员会是所有业主的有限授权代理人,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在行政上没有实质的权力,业主委员们的工作都是义务性质的,使得不少业主委员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责任感。此外,由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只能照顾到大多数业主的权益,一遇到少数不满意的业主的责怪,就会很轻易地萌发打退堂鼓的念头。这种既得罪人、又不能体现劳有所获的工作,谁还愿意做呢?即使做了,有的也是摆摆样子。因此,无钱无权的业主委员会成了烫手山芋。

  8月

  全国首家物业管理股份制公司在深圳成立

  经深圳市工商局注册,深圳长城物业更名为“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了新的营业执照。它的成立,标志着全国首家物业管理行业股份制公司在深诞生。

  长城物业从1998年开始推行内部职员持股制度以来,一直对股份制改造进行系统的研究,并于2001年下半年开始着手申报股份制改造方案,于今年获得批准。新公司的总股份由800万股扩大到1500万股,内部职员持股比例由61.88%上升为67.80%。新公司的营业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及业务咨询;物业租赁及租售代理;园林绿化服务、环境保洁服务;楼宇机电设备维护;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质供销业;社区内家政服务等。

  全国产生首批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评委

  8月28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评委名单的公告”(中物协[2003]4号),第一批名单共有81名人员。

  此次全国物业管理协会公布全国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评委名单的确定,是根据地方主管部门和地方协会的推荐并经研究后决定的。第一批名单的公布,目的是在于贯彻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文件精神,配合各地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规范招投标行为。

  9月

  我国物业管理行业首度展览盛事在上海举行

  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由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和上海今申展览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2003上海物业管理服务及配套设施展览会”于2003年9月11日-14日在上海东亚展览馆隆重举行。

  本次展会作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首度展览盛事,邀请了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下属会员单位、全国一级资质物业管理公司、中外合资物业管理公司及物业管理相关配套设施厂商参展。参展商既有在沪上知名度较高的陆家嘴、万科、上实、东湖、徐虎、上房、中海等一批知名物业管理企业,也有一些正在冉冉上升的中小企业共60余家。此次参展的物业管理企业以服务派和管理派的两种模式出现,一企业管理的人员说,无论是管理派还是服务派,都必须把消费者的位置摆正,这才是最重要的。

  11月

  全国最早的物业管理协会喜庆10周年

  11月5日,全国最早成立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10周年庆祝大会在深圳举行。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深圳市副市长卓钦锐等领导参会并讲话。

  深圳物业管理协会是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第一个社团组织。10年来,该协会有效地推动了全国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在庆祝会上,与会的专家、学者、兄弟协会代表及物业管理企业代表进行了充分地交流,多角度、多层次地深入接触,探讨物业管理发展思路、模式和方向。

  原载于《现代物业》2003年第12期总第18期

(责任编辑:现代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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